(早报讯)狂汉因压力大,3天没吃药,为了让心情好一点,竟拿刀子往陌生女子头部和身体乱砍去,最后被几名路人制伏。
这起时间发生在去年9月29日约中午12时02分,地点在蔡厝港3道第409座组屋楼下的露天停车场。
被告是23岁的梁宏伟(译音),他昨天承认一项用刀子蓄意伤人的控状。
据案情显示,曾患精神病的被告案发当天在家时突然倍感压力,已经3天没吃药。他为了让自己开心,不要活在痛苦中,于是决定要做点事伤害他人。
被告到厨房拿了刀刃有17公分长的刀子,之后到案发现场附近,“看上”一名27岁女郎。
被告在与女郎距离两米远时,从后头拔出刀子,女郎见被告行为古怪,察觉情况不对,拔腿就跑。不料女郎在途中跌倒,被告跑上前,往女郎的头部和身体砍去。
女郎几经挣扎,成功站起继续逃命,边奔跑边大喊求救,她的求救声引来几名公众注意。
被告最后被公众包围,其中一名公众刚好是警员,他要求被告把刀子放下,不过被告不肯,大喊一声“为什么”后,用刀子割自己的手臂。警员见状,立即抓住被告右手腕,并在公众的帮助下,将被告制伏。
女郎头皮、背部和手脚有割伤,两周不能走路。
受害女郎事后被送往国大医院接受治疗。她全身上下有7处伤势,当中头皮、背部和手脚有割伤。女郎复诊时申诉,自己两周无法走路。
被告有精神失常病例,或患上精神分裂症,被告代表律师要求更新被告的精神报告,控方没有提出反对。案展下个月5日下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