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首起电动踏板车夺命案 被告认罪

洪启文被控行为鲁莽导致他人死亡,以及使用一辆未经注册的个人代步工具。(海峡时报)
洪启文被控行为鲁莽导致他人死亡,以及使用一辆未经注册的个人代步工具。(海峡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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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首起电动踏板车夺命案,22岁男被告认罪,控方指他花2000元网购违规电板车,行驶时也违法,要求法官判刑至少3个月。

事件于2019年9月21日晚上约10时23分,发生在勿洛北3街第539座组屋附近的脚车道上。被告洪启文(22岁)以至少26公里至28公里的时速骑行电动踏板车,结果撞上脚踏车骑士王美英(65岁),她伤重昏迷,在医院挣扎五天后去世。

洪启文被控行为鲁莽导致他人死亡,以及使用一辆未经注册的个人代步工具,而该代步工具重量达44.2公斤,手把长72.5公分,触犯了活跃通勤法令。

他今早在国家法庭认罪,法官判他罪成,案展本月20日下判。

根据控方陈词,被告花2000元买下不合规格的电动踏板车,行驶时也违规,综合各项考量,请求法官对被告判刑至少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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