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到手提包占为己有 女子涉盗刷包内信用卡被控

警方起获了一个黑色手提包、香水、钱包、手拿包、几张信用卡,以及黑色长裤。(警方提供)
警方起获了一个黑色手提包、香水、钱包、手拿包、几张信用卡,以及黑色长裤。(警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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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女郎捡到手提包后占为己有,盗刷包内信用卡,花超过万元购物,落网后被控。

根据警方文告,警方在4月30日接获一名受害者的通报,指遗失的信用卡出现多笔未经授权的交易。商业事务局人员随后展开调查,于本周二(5月11日)确认一名31岁女郎的身份,将她逮捕归案。

初步调查显示,女郎相信捡到受害人遗失的手提包,里面装有受害人的钱包和几张信用卡。据悉,女郎使用其中一张信用卡进行未经授权的交易,盗刷金额超过1万1000元。

当局人员在案件中起获了一个黑色女性手提包、一瓶女士香水、一个黑色男士钱包、一个黑色手拿包、几张信用卡,以及一件黑色长裤等。

涉案女郎今天将在欺骗及不诚实盗用财物(dishonest misappropriation of property)的罪名下,被控上法庭。欺骗罪若成立,可被判坐牢最长10年及罚款;不诚实盗用财物罪成,则将面对高达两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兼施。

警方提醒公众,盗用他人的信用卡是严重的罪行,并吁请公众尽量把信用卡带在身上。警方表示,公众若丢失信用卡,应立即通知银行,而在付费时应选择开启短信提示。另外,公众也应定期检查银行账单,当发现可疑交易记录,应及时联系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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