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13人生日派对非法群聚 曹国辉认罪罚3500元

曹国辉在家中非法举行13人的“生日派对”,今早认罪后被判罚款3500元。(唐家鸿摄)
曹国辉在家中非法举行13人的“生日派对”,今早认罪后被判罚款3500元。(唐家鸿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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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新传媒艺人曹国辉在家中非法举行13人的“生日派对”,今早认罪后被判罚款3500元。

法官下判时表示,曹国辉(53岁)身为屋主,在13人之中必须负起最大的责任。

早前报道,曹国辉面对一项触犯冠病19(临时措施)法令的罪名,指他在去年10月2日晚上至10月3日凌晨时分,在他位于布莱德路一带丽施路(Daisy Road)的公寓内与另外12人非法群聚。

13人之中,除了曹国辉和前杂志编辑林志强被控上法庭以外,其他11人已经各被罚款300元。

林志强上周认罪后被判罚款3000元。

根据案情,为了庆祝他自己、徐鸣杰(32岁,艺人),以及包勋评(30岁,艺人)的生日,曹国辉于去年10月2日,决定在他公寓住家内举行生日派对。除了自己和另外两名寿星公以外,曹国辉也邀请了林志强、王志国(45岁,艺人),以及田铭耀(29岁,艺人)。

包勋评受邀后,约了易佳憓(艺人,22岁)一起出席。

林志强则邀请了陆淑仪(行销经理,33岁)、周取贤(艺人,30岁)、陈欣淇(艺人,29岁)以及王春薇(行销经理,34岁)前去。

王春薇负责买蛋糕,并且在姚懿珊(艺人,34岁)的陪同下到场。陈俊川(行销经理,30岁)则“不请自来”,想给曹国辉一个惊喜。

案发晚上,曹国辉、林志强以及包勋评三人在晚上7时至8时之间在公寓内吃晚餐后,其他人在晚上8时至隔天午夜12时之间陆续抵达,并且在午夜12时至凌晨4时之间相继离开。

聚会中13人吃喝玩乐,但都没有戴上口罩。

根据冠病19(临时措施)法令,违令者可被判罚款高达1万元,或坐牢最长六个月,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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