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驳回莉雅妮向控方索赔申请

陈成安法官认为,莉雅妮(左一)未能证明控方的检控含有恶意或不诚实的行径。(海峡时报档案照片)
陈成安法官认为,莉雅妮(左一)未能证明控方的检控含有恶意或不诚实的行径。(海峡时报档案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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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洗脱偷窃罪的女佣莉雅妮指控方对她做出“无理与轻率提控”,导致她蒙受7万余元损失,为此向控方索赔,但今早被高庭法官陈成安驳回。

高庭在今年4月份审理印度尼西亚女子莉雅妮(Parti Liyani,46岁)的申请,今早开庭发表裁决。

辩方律师指控方在本案检控过程中不认真、搞错失窃物品价值,以及在审讯期间故意反对辩方提问和隐瞒信息等。

不过,陈成安法官认为,莉雅妮未能证明控方的检控含有恶意或不诚实的行径。他也强调,在我国的刑事司法体系中,不是每个脱罪的被告都自然具备向控方索偿的权利。被告或许对主控官的某些行为有所不满,但法庭并非让他们通过索偿申请来抱怨主控官的地方。

这是本地首次有脱罪被告援引刑事诉讼法向控方索赔。受限于法律规定,莉雅妮所能索讨的金额最高1万元。

莉雅妮是新加坡樟宜机场集团原主席廖文良的前女佣。她被控偷窃廖家3万多元财物,在国家法院受审后被判罪成,坐牢26个月。去年9月高庭裁定她上诉得直,洗脱偷窃罪名。

根据刑事诉讼法,脱罪被告可向案件投诉人和控方索赔。莉雅妮早前表示,因考虑到前雇主廖文良已为此案“受苦”,包括得辞去樟宜机场集团主席职务,所以决定不再打扰他,只申请向控方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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