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吻非礼女同事 已婚保险经纪罪

被告被指强吻女同事还袭胸,昨午被判罪名成立。(档案示意图)
被告被指强吻女同事还袭胸,昨午被判罪名成立。(档案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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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保险经纪出轨女同事后,被控3度非礼她,他不认罪,反指对方因交了男友才报假案,案经审讯后,昨午(8月4日)被判罪名成立。

被告是30岁的本地男子,案发时是名保险经纪,已婚。他面对三项控状,指他在2018年6月1日晚上8时至8时10分间,于盛港康埔桦连路(Compassvale Link)的组屋区,非礼22岁女同事。

被告不认罪,案件经审讯后,法官昨天发表裁决。

根据控方的结案陈词,被告当晚与女同事挨家挨户推销保险产品,被告过后在一座组屋三楼的天空花园,强拉女同事坐在他大腿上,再强吻对方,并将手伸进她的内衣非礼胸部。

两人五分钟后搭电梯下楼,被告又扑向女同事,强吻对方,到了地下停车场后,被告于车内再度强吻这名女同事,同时再次非礼对方胸部。

庭上揭露,被告录口供时承认罪行,但在审讯时,却自爆与女同事搞外遇,两人在案发前四个月还发生过性关系。

被告反指女同事是在交了男友后,担心两人事情会被揭发而报假案。

受害女同事虽承认曾与被告性交一事,但坚称并没脚踏两条船。她坦言与被告发生关系后觉得内疚,隔月便与对方减少联络,两人之间的简讯内容可作证。

法官则说,被告在警方口供里已承认非礼一事,电梯里的电眼也拍到他要强吻女同事时,对方把头撇开,还故意远离被告,加上女同事的证词,足以证明她不是自愿的。

法官认为,被告有犯罪意图,最后判他罪成,案展下个月13日求情下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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