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士上非礼两女 大学生监六个月

被告黄元彪。(海峡时报)
被告黄元彪。(海峡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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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被指在巴士上非礼两名女郎胸部,辩称有背伤抓住巴士椅和做拉伸时,不小心触碰,法官不接受判他入狱六个月。

被告是29岁的黄元彪,他被指在2018年7月6日和8月7日早晨,乘搭巴士时,分别非礼两名当时18岁和26岁女郎的胸部。案发时,被告是南洋理工大学的学生,即将毕业。被告不认罪,案件经审讯被判罪名成立。

根据控方的结案陈词,被告在7月6日先上车,等受害者之后上车,坐在靠窗的位置后,被告换位坐在受害者的后面座位。

受害者供证时指出,感到左胸部有人触碰,手劲强到足以挪动她的胸罩,她在检查时碰到被告的手指,猜想被告是通过座位跟车窗的缝隙碰到她的胸部。

巴士电眼也拍摄到受害者转头看被告,多次往右边靠,最终起身站在走道。受害者随之发简讯告知丈夫,报案处理。

第二名受害者则供称,8月7日被告上巴士时,左边和前排都有空位,但被告选择坐在她的旁边。受害者事后睡着,感觉右胸遭人触碰。

被告察觉受害者醒来后,迅速抽手,遭受害者瞪时,还道歉两次。受害者虽没当众和他对质,但跟男友传简讯表示被非礼,男友代她报警处理。

被告代表律师针对第一起案件说,被告在攀岩中伤及背部,当天他在抓着前方的巴士椅子的睡着,忽然间身体抽动,在他尝试稳住中心时,不小心触碰到受害者的左侧。

针对第二起案件,被告则称他正在拉伸右手,但表示他明确感觉触碰到什么,因此马上把手抽回来,就看到受害者怒瞪。

控方指出,被告以背伤解释他的坐姿是不可靠的,当时被告录口供时,完全没有提及伤势,而即使被告称在2017年伤到背,也没有具体医疗文件证明。

控方也指出,被告提交的医疗文件显示他是在2018年7月27日求医,事后没跟进治疗,认为被告以背伤为借口,不可信。

控方表示被告在公共交通上非礼女郎,甚至趁她睡着时犯案,有必要严惩判他坐牢六个月。

律师求情时说,被告在理工学院的表现良好,也积极参与社区活动,如加入保护动物组织等,恳求法官轻判。

被告有意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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