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道上骑电板车 少女避拦截撞伤7岁童

被告黄婷。(海峡时报)
被告黄婷。(海峡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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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遭陆路交通管理局人员调查,电板车少女加速逃离,途中撞伤七岁童。

19岁的黄婷(译音)面对五项控状,包括疏忽导致他人受伤以及抵触活跃通勤法令(Active Mobility Act)等罪行。她昨日(1月19日)承认其中四项罪行,另一项则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量。

案发时,被告是兼职送餐员,如今她在一家餐厅工作。

2020年10月30日早上7时许,取缔违例个人代步工具的两名陆交局执法人员在后港91街发现被告在人行道上骑电动踏板车,便开车一路尾随。

当两人来到后港91街和93街之间的交界处时,其中一人下车,掏出证件向被告表明身份,并要求她停下。

被告不但不停,反而加速前行,以超过每小时10公里的速度往后港小学的方向逃去。

由于当时是上学时段,校外聚集许多送小孩上学的家长。

其中一名刚送女儿上学的家长带着七岁儿子在校外的巴士站等巴士,准备送儿子上托管中心。

岂料,被告突然骑着电板车冲向他们,大喊“闪开!闪开!”,但最终仍撞上男童的右手。

男童弯腰喊痛,被告却扬长而去。男童右肩淤青,右手拇指和头部疼痛,拿了一天病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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