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进口加工食品 食品进口商罚款1万1000元

非法从中国进口加工食品,食品进口商和董事昨天被判罚款。(新加坡食品局提供)
非法从中国进口加工食品,食品进口商和董事昨天被判罚款。(新加坡食品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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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非法从中国进口加工食品,食品进口商和董事分别被判罚款1万1000元和8000元。

根据新加坡食品局的文告,当局在2020年8月,从食品进口商Tian Cai进出口私人有限公司(音译)的货物中发现这批从中国非法进口食品,包括约5000公斤的加工蔬菜和450公斤的含鸡肉成分调味粉。

法庭昨天(1月24日)判公司罚款1万1000元,而公司的唯一董事丁昌登(音译)则因疏于职守判罚款8000元。

根据网络资料,该公司在2010年3月注册,经营食品批发生意。

食品局重申,来源不明的非法进口食品对本地食品安全构成威胁。只有受认证的业者才能进口食品,并须申报所有进口食品,确保货物带有进口准证。另外,业者只能从当局批准的国家和来源进口肉类和肉制产品。

非法进口加工食品的违例者可被罚款最高1000元,重犯者可被罚款最高2000元。非法进口肉制品的初犯者,罪成可面对最高5万元罚款或最长两年监禁,或两者兼施。重犯者可面对最高10万元罚款或最长三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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