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4200元现金逛超市被盯上 妇女搭电梯遭抢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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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妇女带着现金4200元去超市买东西,结果被抢匪盯上,在电梯内遭抢劫还挨了两拳,劫匪案发后竟拿钱去开房嫖妓。

《新明日报》早前报道,男子光天化日在组屋电梯口抢劫妇女,邻居听到叫嚷声和看到两人在拉扯,一度以为是情侣吵架,殊不知当时妇女正被抢劫。

抢匪是36岁的默哈莫诺。他星期三(1月25日)早上承认掠夺和蓄意伤人的罪行,法官下令让他接受改造性监禁和预防性监禁的评估,展期下判。

这起掠夺案发生在去年9月14日上午约11时30分左右,地点是勿洛北2街第132座组屋九楼的电梯处。

案发当天,受害人(45岁,厨房助理)带着4200元现金出门,本想去汇钱回乡,但因为巴士要等很久,就改道去超市买东西。

受害人逛了超市后回家,在等电梯时察觉被告在她身后。两人先后进入电梯,受害人往后站,被告则站在电梯门附近。

当电梯来到九楼时,被告瞬间一个转身就抢走受害人右手握着的钱包和左手拿着的苹果手机。

受害人奋力挣扎,在抢回手机当儿也跌出了电梯,摔倒在地。被告本想趁机关上电梯门逃离,但受害人即时阻挡。

被告试图逃离,成功跑出电梯,往楼梯间狂奔,受害人也紧跟在后。

被告没能甩掉受害人,在楼梯间突然停下,转身向受害人的额头挥了两拳再继续逃。

调查显示,被告共抢走了3050元,警方事后逮捕他时,从他身上搜出2887元赃款。

被告承认将钱花在酒店、嫖妓、买香烟和一罐可乐等个人开销上。被告至今仍未做出任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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