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叔发酒疯狠咬警手臂 监五个月

被告李国雄。(海峡时报)
被告李国雄。(海峡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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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叔喝得烂醉后倒卧草坪,救护员为他检查不果,只好报警求助,结果阿叔咬了到场警员的手臂,星期一(6月5日)早上判坐牢五个月。

被告李国雄(58岁,译音)面对一项蓄意伤害公务员和一项触犯酒精管控法令的控状,控方以其中一项提控。

闹剧发生于去年2月7日晚上7时30分左右,地点是星悦汇(Star Vista)的草坪。

根据案情,被告当时因喝醉酒躺在草坪上,一名公众见状便拨电向民防救助。

三名救护员到场后上前要为被告检查,后者却不配合,且态度凶悍,救护员只好向警方救助。警员到场后,救护员才可为被告进行检查。

警员发现被告喝得烂醉,根本无法自理,为避免他跌倒,一名警员扶着被告上警车时,戴着口罩的被告咬了警员的左手臂,另一警员上前制止,被告才肯松口。

案情显示,被告在警员的手臂上留下咬痕。

法官下判时指出,喝醉酒是加重刑罚的因素,最后判被告坐牢五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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