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局可以查到的记录,2013年至今的10年中,约有300名公务员因为各种原因被暂停职务,其中一成停职时已确认犯错事实,因此停职期间不能支领薪水。
主管公共服务的教育部长陈振声,星期二(10月3日)代表李显龙总理,以书面方式答复新加坡前进党非选区议员潘群勤有关公务员停职的提问时,公布以上数字。
他指出,根据公共服务的纪律程序,暂停职务本身不是一种纪律处分;公务员因为接受调查而须停职时,只可支领半薪,数额介于1200元至8500元。
陈振声也说,停职的公务员中,一成一开始就停薪,三成先领半薪再停薪。剩下的六成则是因为正在接受内部调查、面对司法程序、未发现过错或者辞职,只有领取半薪的记录。
陈振声也补充,有关当局确认公务员有不当行为之后,就可以安排他停职停薪,一直到内部纪律程序完成。最终的处分结果也包括开除。
至于早前被令领取半薪的停职者,他们如果确认犯下过错,就会转为完全停薪,比如接受警方或贪污调查局调查的公务员,一旦被法庭定罪,他们就可能会停职停薪。
潘群勤以及前进党另一名非选区议员梁文辉,刚在9月国会开会时提出动议,要求暂停面对贪污调查局调查的交通部长易华仁的国会议员职务,并停止领取议员津贴。不过,这项动议没有获得通过。
易华仁的部长职务在他被捕后已被暂停,不过他仍领取每月8500元的薪水,以及一年19万2500元的议员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