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28亿洗钱案被告王宝森过堂 调查尚未完成案展进行审前会议

被告王宝森(31岁)面对两项抵触贪污、贩毒、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的控状。(《联合早报》绘图)
被告王宝森(31岁)面对两项抵触贪污、贩毒、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的控状。(《联合早报》绘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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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亿元洗钱案被告之一王宝森的案件星期三(10月4日)过堂,警方接下来仍会向王宝森录口供,控方以仍需时间完成调查为由申请展期,案展下个月15日进行审前会议。

被告王宝森(31岁)面对两项抵触贪污、贩毒、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的控状,指他持有11万2000新元和几种外币,以及购买丰田埃尔法混能引擎(Alphard Hybrid)汽车的全额或部分款项来自非法线上赌博赃款。

案件星期三过堂时,王宝森身穿白衣通过视讯面控,神色冷静。

控方指出,当局需更多时间完成调查,接下来仍会向王宝森录取口供,向法官申请将案件展期四至六周。

代表王宝森的Lighthouse Law律师事务所黄恒毅律师对此表示并无异议,只申请将案件转至审前会议。

法官批准控辨双方的申请,将案件展期至11月15日进行审前会议。

王宝森的案件上次在9月6日过堂,法官当时批准控方对王宝森的无保释申请。法官指出,王宝森没有在新加坡扎根,妻子与其他家人都在国外,他与被警方通缉的涉案人“Y”也是亲戚关系。因此,他若保释在外,可能与他人串谋,且有潜逃可能。

涉案的其他被告案件过堂时,法官也批准控方对苏宝林(41岁)、王水明(42岁)和苏海金(40岁)的还押候审申请。另外六人的律师则表示需要时间准备回应和陈词,这六人的无保释申请则展期至10月18日决定。

这六人分别是陈清远(33岁)、苏文强(31岁)、林宝英(43岁)、王德海(34岁)、张瑞金(44岁)和苏剑锋(35岁)。其中,张瑞金和林宝英是同居情侣。

另外,通讯及新闻部长兼内政部第二部长杨莉明星期二(3日)在国会发表部长声明时说,涉案款项从原先的24亿元增至28亿元,警方至今已对152个房地产和62辆汽车发出禁止处置令,并扣押银行户头里超过14亿5000万元存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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