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网讯)日本东京检方29日以涉嫌过失致死伤罪,向东京地方法院强制起诉福岛核事故期间东京电力公司的三名高管,追究其刑事责任。
新华社报道,这是福岛核事故后首起涉及该事故的刑事诉讼案。
遭起诉的三名东电前高管分别是:前会长胜俣恒久、负责东电核电业务的前副社长武藤荣、负责东电与政府联络的前副社长武黑一郎。他们涉嫌过失致死伤罪。
根据检方刑事诉状,这三人在预见福岛核电站可能因海啸受淹的情况下,未采取恰当安全防护措施,造成核电站发生氢气爆炸,致使爆炸现场13人受伤,并导致核电站附近一家医院44名入院患者被迫疏散,后因病情恶化死亡。
据当地媒体报道,这三人都否认对核事故负有责任,他们将在审理中做无罪申辩。
2011年3月11日发生的日本东部大地震引发强烈海啸。
由东电公司运营的福岛核电站因海水灌入导致断电,其四个核反应堆中有三个先后发生爆炸和堆芯熔毁,造成灾难性核泄漏,福岛至今仍有不少民众处于“避难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