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严打逾期逗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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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早报网讯)泰国移民局昨天生效的新条例规定,外籍人士若在泰国逾期逗留,一旦遭逮捕并递解出境后,当局将规定他们未来一至10年内不准入境泰国。 新条例引起与泰国关系密切的北马民众关注。

泰国移民局表示,一般外籍人士的旅游签证期限是30天,亚细安国家免签证入境的期限也是30天。根据移民局之前的条例,当局只能对逾期逗留者罚款,即每逾期一天罚款500泰铢(约20新元),但罚款不超过两万泰铢(约800新元)。当局发现这并不能遏制逾期逗留者,于是决定加重刑罚。

泰南边境城镇丹诺的移民局主任柏拉育告诉《星洲日报》,根据新条例,外国人若逾期逗留不超过一年,则递解出境后五年内不得入境泰国。若逾期逗留超过一年,则未来10年都不得入境。

泰国政府三个月前已将这项新条例,通报各国外交部与驻泰使领馆。马国许多民众旅居泰南丹诺或合艾,甚至在当地娶妻及生儿育女。这些马国民众都是泰国移民局关注焦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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