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完成新宪法草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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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早报网讯)由泰国军政府指派的制宪委员会3月29日完成新宪法草案的修订,自3月30日起向民众解释相关条款。泰国还定于今年8月7日就新宪法草案举行全民公决,明年7月举行2014年政变后第一次国会选举。

新宪法草案就国会选举的流程和规定作出相当大改动,大大增加指派产生总理的可能性。

泰国新宪法草案规定,国会仍由参众两院组成,众议院议席维持500个不变,产生方式仍为选举,任期4年,但参议院议席增加至250个,全部由指派产生,任期五年。

参议院中,194个席位由现军政府直接指派,50个席位由军政府挑选的20个社会专业团体指派,剩下6个席位由武装部队最高司令、海陆空三军司令、国家警察总监以及国防部次长6人直接担任。

之前的两部泰国宪法都规定,参议院必须全部或大部分由选举产生。新宪法草案引入的新规则使参议院实质上被军方全盘控制。

泰国这部新宪法草案同时赋予参议院前所未有的权限,它具有“控制、监视、谏言”政府的权力,具有“通过和废除法律”的权力。

同时,参议院具有评估下议院议员的功能,一旦有议员被认定有贪污、选举舞弊等行为,将被终身禁止参政。

新宪法草案在众议院选举规则上并未作太大改动,500个众议院议席仍通过选举产生,但草案对选举总理设置严苛门槛。

新宪法草案规定,当选议员及其政党可在选举后推举总理人选,众议院最终需确认3名总理人选名单交由国会择日投票。

一旦没有候选人获得众议院半数以上席位支持,3名人选的候选资格将被废除。

接着,众议院须联合参议院进入在国会外推举总理的流程,被推举的总理可以是社会人士或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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