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网讯)马来西亚警方上周捣毁一个组织庞大、每月贷款额高达800万令吉(约270万新元)的大耳窿集团,逮捕13名华族男女,包括一对“阿窿王”夫妇。


警方查悉,这对“阿窿王”夫妇操控的大耳窿集团,两年前开始在柔佛、雪兰莪及吉隆坡一带活动,每月批出的借贷额高达800万令吉,收取的利息更高达15%,是名符其实的“吸血鬼”。


该大耳窿集团操作结构犹如一间公司,拥有完善的作业系统,除集团主谋“阿窿王”,还设有集团经理、会计师、客户人员及跑腿等。警方经过半年调查,终于在上周五下午1时至凌晨12时,在雪州蒲种及沙登地区兵分多路,先后逮捕10名华族男子和三名华族女子,包括主谋夫妇,年龄介于23岁至32岁。


武吉阿曼商业罪案调查局副总监(情报和行动)罗世南昨日在记者会上说,警方调查显示,该集团每月批出的借贷额达800万令吉,也是近两年来冒起的一个组织庞大的大耳窿集团。上述落网年轻夫妇表面上是正当商人,实际上却是大耳窿集团首脑。


他说,警方去年10月接到一名印度族男子的投报后展开调查,过后也接到19起类似投报,涉及款额达200万令吉。


他披露,这名48岁印族男子向大耳窿集团借了100万令吉无力偿还,遭恐吓和骚扰。


他说,警方从这批嫌犯起获总值160万令吉的财物,其中包括九辆豪华房车、4万6383令吉、9100美元、五枚名表、金饰、手机、平板电脑、手提电脑,以及各种账本和借贷者的个人资料文件等。


他说,警方会调查该集团是否仍收藏大批现款,也调查该集团的资金来源及背后是否涉及更多人士。


调查显示,这个大耳窿集团通常在住宅区及商业区等人潮密集的地方,分派传单及宣传卡片招生意,所有交易透过网上银行汇款服务。


他指出,该集团女首脑负责管理账务,另两名女嫌犯负责在办公室接听电话,与顾客商讨初步的借贷计划。


他说,该集团的办公室位于蒲种地区,首脑以提供服务名义注册公司,但没有注明是提供什么服务。


被捕嫌犯已被延扣四天,警方目前援引1951年放贷者法令(Money Lenders Act)展开调查。在放贷者法令第5(2)条文下,罪成者可被罚款2万令吉或不超过10万令吉或监禁五年,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