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不为九名穿马国国旗泳裤者求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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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早报网讯)澳大利亚政府表明,不会为九名因将马来西亚国旗当泳裤穿而被捕的澳洲人,向马国当局求情,并强调这些人必须为自己的不当举措承担后果。

澳洲总理特恩布尔说,他不会为此事向马国首相纳吉求情。外交部长毕晓普也表示,这九人必须为他们“愚蠢的恶作剧”负责。

马国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504(蓄意侮辱及破坏公共安宁)条文,以及轻型罪案法令第14(做出不雅行为)条文调查此案。一旦被控及罪成,他们可被判坐牢最多两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雪邦警区主任阿都阿兹今日受询时指出,警方已完成有关调查并把报告呈给总检察署。总检察署今日将决定是否提控这九人。

这九名年龄介于25岁至29岁的澳洲男子,于本月2日在马国雪邦观看第一方程式(F1)赛车时,在澳洲赛车手里卡多贏得比赛后脱衣庆祝,露出了印有马国国旗图案的泳裤,结果遭警方逮捕。

此事在马澳两国引起议论纷纷,马方认为此举不尊重马国的宗教文化,澳洲国内则掀起是否应宽容看待公民在海外粗鲁行为的讨论。

特恩布尔4日接受澳洲媒体访问时指出,澳洲民众在国外应保持谨慎,尊重当地法律。

毕晓普说:“他们没有借口说,这只不过是澳洲人的行为,或这在澳洲这只是无伤大雅的恶作剧,因为你必须尊重其他国家的法律。”

无论如何,她表示,澳洲政府将为这九人提供领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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