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修改刑法 加强管控居民接触外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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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早报网讯)朝鲜修改《刑法》,加大对接触资本主义文化或批判体制等外界信息的处罚力度。分析认为,韩流等外界信息流入导致内部凝聚力下降,朝方认为该问题很严重,选择加大内部管控力度。

据韩联社2日获取的朝鲜2015年修订的《刑法》,“传入、传播、非法保存颓废文化(第183条)”或“有颓废行为(第184条)”,情节严重时判处5年以上10年以下的劳动改造。

新修订的《刑法》中对外界信息接触行为的处罚力度明显高于2012年5月修订颁布的《刑法》。2012年《刑法》规定,传入、传播、非法保存颓废文化判处5年以下劳动改造,颓废行为则判处2年以下劳动改造。

朝鲜《刑法》规定,“颓废行为”是指阅览、收听或再现反映颓废、色情、污秽内容的图画、照片、书籍、歌曲、电影。事实上,这意味着接触韩国电视剧、电影等资本主义文化的行为与新修订的《刑法》规定相抵触。

新修订的《刑法》还新设“非法国际通信罪(第222条)”,进行非法国际通信可判1年以下劳动锻炼,情节严重时判处5年以下劳动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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