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韩国政府22日公布总统修宪案中有关国家权力结构的内容,包括规定总统任期四年、可连任一次的条文。
韩联社报道,青瓦台民政首席秘书曹国表示,韩国之所以曾在1987年修改宪法时采用“任期五年、不可连任”的总统制,是因为当时韩国经历了长期军事独裁。如今韩国通过烛光革命开启新时代,国民的民主力量比政治力量更强大,引进任期四年、可连任的总统制的时机已成熟。
曹国还强调,在修宪后总统文在寅并不是该条款的适用对象。
他说,根据现行宪法第128条规定,为延长总统任期或连任而修改宪法相关条款时,在相关建议被提案当时的在职总统非修宪后相关条款的适用对象。
另外,修宪案也包括将法定最低投票年龄,从19岁降为18岁。提案中说,在所有经济合作暨发展组织国家中,韩国是唯一最低投票年龄订在19岁的国家。
这项修宪案将送交国会审查,国会将有60天的审查期。修宪案必须获得三分之二议员的同意才能通过,然后交付公民投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