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选委会重申:反对党可统一使用“蓝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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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马来西亚选举委员会主席莫哈末哈欣再次强调,反对党可以统一使用公正党的旗帜或党徽出征第14届全国大选。

莫哈末哈欣今天发布声明表示,他之前已经说明,任何候选人要使用公正党的旗帜或党徽竞选,必须由公正党而非选委会批准。

他表示,根据相关法令,所有参选政党都必须是合法注册的政党。任何政党同意允许任何候选人代表该党上阵,也必须发出书面批准。

莫哈末哈欣表示,任何人只要遵守条规并取得相关政党的批准信,都有资格代表这个政党上阵大选。莫哈末哈欣的声明全文只提到“反对党”而并未提到希望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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