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马来西亚公正党副主席蔡添强挑战选举委员会,争取大选上阵捍卫峇都国席的努力遇挫。吉隆坡高庭今早宣判,驳回蔡添强的申请。
据当今大马网报道,法官诺丁哈山(Nordin Hassan)同意总检察署的反对,认为这次申请主要是挑战选举程序,因为提名是选举的一部分。他也指出,联邦宪法第118条文阐明,任何挑战选举成绩的事宜,必须以选举请愿(election petition)形式执行,而且应该由选举法官来聆审。
“因此,他挑战提名表格接受与否的事情,应该以选举请愿形式执行……而我也没有权限聆审选举请愿案。这次的兴讼违反了联邦宪法第118条文,申请驳回,无需堂费。”
蔡添强已连任两届峇都国会议员。上周六,他提名第三度竞选峇都国席时,遭选举官安努华以他曾遭法庭罚款2000令吉为由,撤销参选资格。
蔡添强两天后入禀吉隆坡高庭,司法挑战选委会的决定,要求法庭宣判他有资格参加峇都国席的竞选。诉状把选委会和安努华列为答辩人。不过,总检察署昨天提出初步反对,认为根据宪法,蔡添强应该到选举法庭提出司法挑战,而不是民事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