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国财政部今提呈废除消费税法案

字体大小:

(早报讯)马来西亚财政部今日在国会下议院提呈2018年销售税法案和2018年服务税法案,以及2018年废除消费税法案等五项法案一读;法案没有阐明销售及服务税(SST,简称销服税)的税率和执行日期,但赋予部长制定的权限。

马来西亚财长林冠英之前已宣布,该部建议征收10%的销售税和6%的服务税,取代纳吉政府时期落实的6%消费税(GST)。希盟上台后已于6月1日起,把消费税调降至零税率,并称将从9月开始征收销服税。

据马来西亚媒体报道,销售税法案和服务税法案阐明,财长可在适当时候,行使权力指示更改征税率。而凡是呈报错误税收、呈报虚假的税务资料、逃税或协助逃税者,可被提控,面对最高40倍逃税数额的罚款,或最高七年监禁。

销售税法案第8(1)条文则阐明,所有在马来西亚生产、销售、使用或处置的货品,或任何从国外进口的货品,都必须缴纳销售税。法案第10(2)(a)和(b)条文也阐明,若部长要指示制定或修改销售税率,必须将有关制定和修改的细则提呈国会下议院寻求通过。

根据法案,若财长提呈制定或修改销售税率的细则未能于120天内,或任何限定期限内在下议院通过,有关指示将视为无效。

这些法案是由财政部副部长阿米鲁丁提呈;除了上述三项法案,他也提呈了2018年关税局(修正)法案,以及2018年自由贸易区(修正)法案。这些法案将在本次国会进行二读辩论。

LIKE我们的官方脸书网页以获取更多新信息

热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