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吉案明年2月开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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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马来西亚吉隆坡高庭今日择定,于明年2月12日至28日、3月4日至29日,聆审前首相纳吉被控七项失信、滥权及洗黑钱的案件。

法庭也定今年10月4日,处理此案的审前事务。

纳吉是于7月4日首次被控三项刑事失信及一项贪污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前子公司SRC国际有限公司的4200万令吉(约1400万新元),并于本月8日被加控三项洗黑钱罪,涉及金额同样是4200万令吉。

法庭已同意七项控罪联合审讯,一旦所有罪名成立,纳吉可能面对的最高刑罚是坐牢125年及罚款2.1亿令吉(约7000万新元)。纳吉否认有罪,目前以100万令吉(约33万新元)保外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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