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50令吉的贿赂,换来坐牢和1万令吉罚款的惩罚!马来西亚柔佛州新山的2名华裔男女为避免遭交警开出交通罚单,个别试图以50令吉“解决问题”,结果遭反贪污委员会提控上庭。法官以教育大众为由,判处2名被告需坐牢3及7天,同时缴付1万令吉罚款。
星洲网报道,被告蔡艾力(26岁,译音,手表店销售员)和陈素莲(33岁,译音,帮厨)是在今日上午,于新山反贪污庭面控。
2名被告听取控状后皆承认犯错,同时声明不再重犯及向法官求情。但法官卡玛鲁丁认为行贿是严重的罪行,而且为了警惕社会,避免败坏社会风气,仍以该条文最高的罚款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