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马弊案:马政府提控高盛、刘特佐等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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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美国高盛集团为一马公司(1MDB)发行债券弊案,11月初在美国被刑事起诉后,如今马来西亚政府也入禀法庭,挑起刑事提控。

这次的提控对象包括高盛(Goldman Sachs)投资银行的多家子公司、高盛集团前董事雷斯纳(Tim Leissner)、 高盛集团前银行家黄宗华(Roger Ng Chong Hwa) 、 一马公司法律顾问及集团策略执行董事卢爱璇(Jasmine Loo Ai Swan)以及马来西亚富商刘特佐。

马来西亚总检察长汤米托马斯今日发表文告说,所有被告都涉嫌在高盛集团为一马公司发行三批总值65亿美元的债券过程中,不当挪用27亿美元资金,因此所有被告将在2007年资本市场监管与服务法令第179条文下被控。

“高盛集团的雷斯纳及黄宗华密谋刘特佐及(时任一马公司法律顾问)卢爱璇及其他数人,贿赂马来西亚政府官员,让高盛集团获选参与并负责债券发行。”

他说,高盛集团在发行债券时收取约6亿美元的手续费用,而这比一般市价高出数倍。

此外,汤米托马斯指出,被告除了以个人身份收取部分被挪用的资金,这些高盛集团的时任雇员及董事也收取巨额花红,并在高盛集团及投资银行企业中赢得更好的事业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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