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国餐馆1月起禁烟 违例可被罚款监禁

在禁烟区抽烟,将被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约3296新元),或监禁不超过两年。(当今大马)
在禁烟区抽烟,将被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约3296新元),或监禁不超过两年。(当今大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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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 马来西亚卫生部再次提醒国人,1月1日起所有冷气或无冷气餐馆或用餐地点都列为禁烟区,民众禁止在这些地方抽烟。

卫生总监诺希山指出,这是为了保护民众,尤其是非烟民免受二手烟危害,同时遵守世界卫生组织的《烟草控制框架公约》。

他说,禁烟区包括餐馆、餐厅及美食中心的建筑内外,以及所有食物档口、流动餐车、船上及火车内的餐饮部也禁烟。所有业者必须确保在明显地方张贴禁烟告示牌,并采取措施确保没有人抽烟,包括不提供烟灰缸及香烟。

根据《2004年烟草产品管制条例》第11条文,任何人在禁烟区抽烟,将被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约3296新元),或监禁不超过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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