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吉洗钱案转至高庭审

纳吉至今面对至少39项与一马案有关的贪污及洗钱控罪。(法新社)
纳吉至今面对至少39项与一马案有关的贪污及洗钱控罪。(法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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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 马来西亚前首相纳吉上周五重新被控三项涉及4700万令吉(约1566万新元)的洗钱罪名后,这三宗案如今已从地庭转至高庭审理。

据当今大马报道,吉隆坡高庭法官纳兹兰今早允准总检察长汤姆斯的申请,以在刑事程序法典417(1)(e)条文下,把三宗案转至高庭。

汤姆斯指出,由于此案跟纳吉的其他控罪案情有关,因此没必要分开不同层次的法庭审讯。

不过,法官纳兹兰不允准汤姆斯把这三宗案跟纳吉其他SRC控罪同审。

纳吉面对的其他SRC国际公司控罪将在明早开始审理。法官同样是纳兹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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