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国拒撤罪名 金正男案越南被告泪洒法庭

段氏香在闻判后泪洒法庭。(法新社)
段氏香在闻判后泪洒法庭。(法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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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朝鲜领导人金正恩同父异母哥哥金正男毒杀案,马来西亚有关当局今天拒绝撤销针对越南籍女被告段氏香(Doan Thi Huong)的谋杀指控,段氏香当庭获释希望落空,泪洒法庭。

段氏香闻判后在两名警员的搀扶下离开法院。她含泪告诉记者:“我很失望灰心,我是无辜的……我希望家人能为我祈祷。”

段氏香的律师表明将再次提出陈情要求马国检方撤销控状。他指出,在印度尼西亚籍被告西蒂艾莎获释后,段氏香不获准重获自由“无法让人对马国刑事司法制度有信心”。

不过,沙亚南高庭法官同意律师以段氏香精神和身体状况极度不适,和自本周一西蒂艾莎获释以来所承受的高压导致失眠所提出的申请,批准段氏香寻求医治,并将此案展延至4月1日续审。

据知在审讯过程中,针对段氏香的犯案证据似乎较为强而有力。呈上法庭的机场闭路电视画面显示,她接近金正男,把双手放到对方脸部后转身逃跑,而画面上只看得到西蒂艾莎逃离犯罪现场的模煳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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