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金河污染案 狮城被告再遭控15罪名

马来西亚环境局是援引“2014年环境素质法令”提控两名华裔轮胎处理厂业者各15项罪名。两人皆不认罪,各以14万1000令吉(约4.7万新元)保外,案件将在4月30日过堂。(马新社)
马来西亚环境局是援引“2014年环境素质法令”提控两名华裔轮胎处理厂业者各15项罪名。两人皆不认罪,各以14万1000令吉(约4.7万新元)保外,案件将在4月30日过堂。(马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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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涉嫌巴西古当金金河污染案的新加坡男子王景超与马来西亚男子叶永亮星期日遭警方提控后,周一再遭柔佛环境局提控。(人名译音)

环境局是援引“2014年环境素质法令”提控这两名华裔轮胎处理厂业者各15项罪名。两人皆不认罪,各以14万1000令吉(约4.7万新元)保外,案件将在4月30日过堂。

36岁的叶永亮和34岁的王景超因未按照程序处理废料,以及破坏环境素质而被环境局传召。根据控状,他们因违反2014年环境素质法令有关空气洁净条例而各面对八项罪名,也违反废料处理条例而各面对七项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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