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马来西亚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MCMC)警告马国国民,勿通过网络传播色情资讯,以免触法。
该委员会发表文告说:“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警告所有人,根据《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不可上载或分享含色情元素的内容。”
该文告指出,违法者一旦被定罪,将可被判监1年或罚款5万令吉(1万6400新元),或两者兼施。
文告说,当局必将采取严厉行动对付违法者,同时封锁含色情元素的网站,追踪这些内容的来源。
“与此同时,我们会与其他社交媒体,如面簿合作,以确保没有任何色情内容在这些平台上传播。”
自周二开始,据称是经济部长阿兹敏的性爱视频便在社交媒体上疯传。不过,阿兹敏昨天已严正抨击相关视频诽谤,并放话将通过一切法律途径,把污蔑者揪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