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冠英:前朝违反《消费税法令》 收款直存统一账户

林冠英16日发表文告,指前朝政府没有依《消费税法令》行事。(光华日报)
林冠英16日发表文告,指前朝政府没有依《消费税法令》行事。(光华日报)

字体大小:

(早报讯)马来西亚财政部长林冠英说,国会公共账目委员会调查194亿令吉(64.08亿新元)消费税退款下落后发现,有关款项用于应付管理及发展开销,并确认前朝政府在消费税退款上违反了数项法规。

《光华日报》报道,林冠英16日发表文告说,前朝政府没有依《2014年消费税法令》行事,反之将收款直接存入统一收入账户,总检察长指这已经抵触了基本信托法、原则及信托会计要求,没有依据《2014年消费税法令》第52(2)及第54(5)条文。

他说,公账会报告也显示,前朝政府挪用存放在统一收入账户中的消费税收款作其他用途,导致没有足够资金汇入消费税退款基金内,造成退款支付延误,而只有部分消费税收款(约占35%)转入上述基金内。

“公账会报告摘要表明,前朝政府已将消费税收款用于其他目的,导致消费税退款基金留下了192亿5000万令吉的缺口。这也是为什么截至2018年5月31日,基金内只有1亿5000万令吉而已。”

林冠英说,公账会提出两项建议,即政府主管部门必须完全依法行事,特别是在财务程序的实施方面,以便财务管理系统更有条理和更负责任。

他指出,另一项建议是负责的政府官员必须以不徇私和不畏惧的态度,提醒主管部门有关法律、程序和统计信息的事项,特别是在与现金流管理和财务纪律上,才能加强问责制。

“这194亿令吉退税款项牵涉了12万1429家公司,当中包括了著名大集团如国油、蚬壳石油公司、国能等。”

LIKE我们的官方脸书网页以获取更多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