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国竞争局拟对Grab实施8600万令吉罚款

马来西亚竞争委员会裁定,Grab在与Uber合并后滥用了其在当地市场的主导地位,阻止其司机为竞争对手提供促销和广告服务。(档案照)
马来西亚竞争委员会裁定,Grab在与Uber合并后滥用了其在当地市场的主导地位,阻止其司机为竞争对手提供促销和广告服务。(档案照)

字体大小:

(早报讯)马来西亚竞争监管机构指私召车公司Grab与Uber合并后通过对驾驶员施加限制性条款,违反该国的竞争法。监管机构表示拟对Grab实施8600万令吉(2866万新元)的罚款。

路透社报道,马来西亚竞争委员会(MyCC)裁定,在日本软银集团的大力支持下,Grab滥用了其在当地市场的主导地位,阻止其司机为竞争对手提供促销和广告服务。

除了一次性的8600万令吉罚款,竞争委员会首席执行官伊斯干达也说:“最重要的是,我们还建议从今天起每天罚款Grab1万5000令吉。”

伊斯干达说,该委员会已给Grab一个月的时间为自己提出辩护。

LIKE我们的官方脸书网页以获取更多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