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马来西亚高庭周一(14日)宣判,前联邦直辖区部长东姑安南收取商人蔡景康贿赂200万令吉(约65.4万新元)表面罪名成立,被告必须进入抗辩。
“当今大马”报道,吉隆坡高庭法官表示,控方成功证明东姑安南的表面罪名成立。
去年11月,东姑安南被控以公务人员身份,收取Aset Kayamas私人有限公司老板蔡景康的200万令吉支票,以批准六家公司的发展计划,进而抵触《刑事法典》第165条文。
这张支票后来汇入Tadmansori控股有限公司的CIMB银行账户,东姑安南是该公司的主要老板。
本案7月2日开始审讯,共传召23名证人。东姑安南否认有罪,若一旦罪成,他将面对最长两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