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死八少年脚踏车骑士 新山女司机无罪释放

律师莫哈末法依扎(右)陪同沈可婷(左)离开法庭。(互联网)
律师莫哈末法依扎(右)陪同沈可婷(左)离开法庭。(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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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司机有绑安全带,依照限速驾驶,没有在开车时使用手机,加上拥有在公路上开车的权力,法官因此今日(10月28日)宣判,涉及八名蚊型脚车少年党遭撞死案的22岁汽车司机沈可婷(译音)无罪释放,其驾照和1万令吉(3300新元)保释金也即刻归还。

这起两年多前发生轰动全马的蚊型脚车少年党遭撞死案,于2017年2月18日凌晨3时许发生。

女司机沈可婷在同年3月28日被提控,检方援引陆路交通法令第41(1)条文(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提控,罪成可被判监禁2年至10年,以及罚款5000令吉至2万令吉。女司机否认罪行,获准1万令吉保外,驾驶执照暂被收回,同时须交出护照。

历时两年余的审讯,法庭今早宣判,承审推事茜帝作出无罪释放,并立即归还驾照和保释金的判决。沈可婷在抵达和离开法庭时,面对媒体的镁光灯和镜头都表现淡定;代表律师莫哈末法依扎受询时,則以“不评论”(no comment)回应。

夺八命的车祸现场一片凌乱。(互联网)

一群巫裔少年于2017年2月18日凌晨,在新山内环公路准备夜骑飙脚车时,遭一辆轿车迎面撞上,事故造成8死8伤。

事发前,为数30至40名年龄介于13至17岁少年,聚集路边准备飙脚车,由于该地点是个大弯和斜坡,十分昏暗,驾车的华裔女子闪避不及而撞上去。

根据警方指出,在意外发生后,当中许多少年骑士弃下脚车逃离现场;八名死者中,有六人是当场丧命,两人在送院途中身亡,他们分别来自新山、士姑来和淡杯等地。

死者为莫哈末阿兹烈(14岁)、莫哈末沙鲁(14岁)、莫哈末菲道斯(16岁)、法巫占(13岁)、莫哈末阿兹哈(16岁)、莫哈末哈利德(14时)、莫哈末沙鲁尼占(14岁),以及哈察(16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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