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关闭苦等23年 马国13矿工终获赔偿金

傅芝雅(后排左五)以及沈春祥(后排左四)移交支票给13名矿工和家属。(南洋商报)
傅芝雅(后排左五)以及沈春祥(后排左四)移交支票给13名矿工和家属。(南洋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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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马来西亚13名采矿工人苦等了23年,终于获得应有的遣散赔偿。

《南洋商报》报道,7名前矿工及6名前矿工家属3日在公正党德伦敦州议员沈春祥及首相署副部长傅芝雅的见证下,领取拖欠23年总共10万2723令吉97仙(3万4147.78新元)的遣散费,其中华裔矿工共分得4万6414令吉25仙,而巫裔矿工则分得4万9509令吉72仙。

沈春祥移交支票给13名前矿工及矿工家属时说,他已经兑现大选前的承诺,协助这批前矿工追讨应得的遣散费。

同时,傅芝雅说,她非常欣赏13名前矿工勇敢将此案件上诉到法庭;她认为,目前马国的劳工法律不完善。

其中一名领取赔偿金的矿工邓全(80岁)表示,等了23年,终于拿到应得的赔偿金,感到非常欣慰。

据了解,林明一家锡矿公司于1997年关闭,拖欠200名员工遣散费,其中13名矿工通过劳工局上诉法庭为自己讨回公道。

关丹法庭也于1990年发出判令,该公司必须给13名前矿工发出赔偿金。2003年,彭亨州政府代为发出信件给予州劳工局,可是事件延至2008年依然没有下文,13名前矿工在2009年大选后,向关丹国会服务中心投诉寻求协助,直至现在才获得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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