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国宣布更严格的行管令

根据马国新条例,私家车、德士与私召车只能从上午6时至晚上10时在公路上行驶。(法新社)
根据马国新条例,私家车、德士与私召车只能从上午6时至晚上10时在公路上行驶。(法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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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马来西亚国防部高级部长依斯迈沙比里周一宣布,第二阶段更严格的行动管制令将从4月1日起落实。根据新条例,私家车、德士与私召车只能从上午6时至晚上10时在公路上行驶。这意味一般民众晚上10时以后不能驾驶或乘坐私家车出门。

依斯迈沙比里也是马国内阁18日成立的“行管令部长级特别委员会”主席。他周一在首相署召开记者会宣布第二阶段更严格的行动管制令标准作业程序(SOP)时指出,公共交通的运作时间则分两个时段,即上午6时至上午10时,以及傍晚5时至晚上10时。

至于罗厘与货车等商用车辆,他表示,政府鼓励商用车辆在晚上7时至上午7时之间行驶。但他强调,政府只是鼓励而并非强制商用车辆在晚上行驶,因为政府发现一些商用车辆的行驶时间较长。

他也宣布,当地所有超市、售卖日常用品的商店、油站和餐厅与熟食小贩,只能从上午8时营业至晚上8时。

马国首相慕尤丁3月16日宣布,行管令将从3月18日实施至31日,为期两周。他在25日宣布,原定31日结束的行管令将延长两周至4月14日。他说,政府将不时检讨行管令的实施期限,如有必要还将再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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