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加控一罪 林冠英否认收330万令吉贿金

马来西亚民主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周一在槟城北海地庭被加控一条罪。(路透社)
马来西亚民主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周一在槟城北海地庭被加控一条罪。(路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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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马来西亚民主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周一(8月10日)被加控一项罪名,控状指他担任槟城首席部长期间,在涉及槟城海底隧道项目中接受了330万令吉(108万新元)的贿金。林冠英否认接受这笔贿金。

“当今大马”报道,林冠英上午在父亲林吉祥、妻子周玉清和儿子林炜凯的陪同下抵达北海地庭,获得一些希盟领袖与支持者的迎接。

林冠英被指在总值63亿令吉(约20亿新元)的槟州海底隧道弊案中,向承包商索取工程利润的10%以换取工程合同。

控状指林冠英在2011年3月担任槟州首席部长时,于谷中城豪园酒店(Hotel The Gardens)附近犯下上述罪行。

林冠英在希盟执政时担任财政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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