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盟撤回限制首相两届任期修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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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马来西亚国盟政府周三在国会撤回限制首相任期不得超过两届的修宪案,此案是前希盟政府去年12月3日提呈的。这是国盟政府又一次改变希盟政府的政策。

掌管国会及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达基尤丁周三在国会下议院动议撤回这项修宪案时获得通过。他当时并未说明国盟政府撤回此案的原因,也并未表明是否将再度提呈此案。

在希盟政府执政时期,这项修宪案当时是由时任掌管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刘伟强去年12月在国会下议院提呈一读。当时他表示,此案将在今年3月提呈国会二读和三读。

这项修宪案是希望在联邦宪法第43(2)条之下增加一则条文,限制首相任期最多两届或10年。换言之,此案一旦通过,任何国会下议院议员一旦已经担任两届首相,就不能再次出任首相。这是希盟2018年大选前的宣言承诺之一。

前首相马哈迪2019年10月曾表明,希盟除了修宪限制首相任期,有意限制州务大臣和首席部长的任期。不过希盟执政的22个月期间,并未成功修法限制各州首长的任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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