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国反对党质疑醉驾刑罚过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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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马来西亚国会下议院三读通过《2020陆路交通(修正)法案》,加重对酒驾者及毒驾者鲁莽和危险驾驶的刑罚。反对党则质疑这样的刑罚比误杀的刑罚还重。

马国政府由于当地酒驾与毒驾情况越来越严重,决定修法加重刑罚以儆效尤。修法后因酒精或毒品影响而驾驶并造成死亡事故,监禁将从目前的最高10年,提高至15年(初犯)及20年(重犯)。罚款则从目前最高的2万令吉提高至10万令吉(初犯)及15万令吉(重犯)。吊销执照的期限将从最高10年提高至20年。

民主行动党木威区国会议员倪可汉周三在国会批评新条例违反刑事法典。他说,根据刑事法典,误杀可被判入狱不超过10年、罚款或两者兼施。刑事法典也规定,疏忽导致他人死亡者可被判入狱不超过两年、罚款或两者兼施。

倪可汉也是一名律师。他说,鲁莽驾驶刑罚过重将使民众不认罪,这将造成浪费司法机执法资源。“从地方法庭、高等法庭及上诉庭,他们都不会认罪。警察及律师必须来回法庭,这将造成浪费警力及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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