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宪法专家:元首有绝对权力决定是否颁布紧急状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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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马来西亚首相慕尤丁建议国家元首颁布紧急状态令而遭拒绝后,随即引发热烈讨论。宪法专家阿都阿兹巴里认为,根据联邦宪法第150(1)条文,元首拥有绝对权力决定是否颁布紧急状态,这是不容挑战的。

阿都阿兹巴里也是霹雳州议会反对党领袖,以及民主行动党德彬丁宜区州议员。他今天(26日)在记者会回答“政府是否能挑战国家元首上述决定”等问题时表示:“是否颁布紧急状态,只有国家元首拥有决定权,首相只能进谏。因为联邦宪法第150(1)至150(9)等条文,都完全没提到首相拥有相关权力。”

不过,阿都阿兹巴里说,这次并非元首首次拒绝首相的建议。“时任首相马哈迪1983年也建议修宪,希望将颁布紧急状态权力从元首转移至首相,这项建议结果遭统治者否决。”

至于政府是否能入禀法庭挑战元首拒绝颁布紧急状态的决定,阿都阿兹巴里认为行不通。他说,砂拉越首长1968年曾挑战砂拉越州元首在当地颁布紧急状况的决定,但最后遭到联邦法院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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