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马来西亚前首相夫人罗斯玛面对的太阳能计划贪污案审讯逾一年后,将在今日(18日)判决是否表罪成立,罗斯玛在该贪污案中共面对三项提控。


据《东方日报》报道,根据首项控状罗斯玛被控于2016年1月至4月期间,在双威布特拉购物中心Lygon Bistro,通过前特别助理里扎曼梳,向日拔控股(Jepak Holding)董事经理赛迪索贿1亿8750万令吉(约6151万新元),作为协助获得价值12亿5000万令吉的砂拉越369间乡村学校太阳能计划合约的酬劳。


根据第二项控状,罗斯玛被控于2017年9月7日在其位于Langgak Duta的首相私邸内,收取日拔控股董事经理赛迪的150万令吉贿金。


控状三指罗斯玛被控于2016年12月20日在位于布城的首相官邸内,收取日拔控股董事经理赛迪的500万令吉贿金。


她被控抵触2009年马国反贪污委员会法令,并可在反贪污委员会法令条文下被定罪。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多20年,或罚款贿金的五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