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伦多2018年恶性驾车撞人案案犯被判一级谋杀罪成立

加拿大皇家检察官卡拉汉(Joe Callaghan)在多伦多高级法院外说明案件判决,其身后为车祸伤者和其他死伤者的家属。(路透社)
加拿大皇家检察官卡拉汉(Joe Callaghan)在多伦多高级法院外说明案件判决,其身后为车祸伤者和其他死伤者的家属。(路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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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加拿大安大略省高等法院周三(3日)作出裁决,判定大约三年前造成10人死亡、多人受伤的多伦多恶性驾车撞人案案犯一级谋杀罪成立。

据中新社报道,法官判定,案中被告米纳希安(Alek Minassian)被控的10项一级谋杀罪和16项谋杀未遂罪全部成立。在加拿大,一级谋杀罪定罪意味着判处终身监禁,25年内不得假释。

2018年4月23日午后,在多伦多北约克一段繁华街区,时年25岁的被告驾驶一辆租来的客货两用车驶上行人道,撞向行人。八女两男在事件中丧生,16人受伤。加拿大媒体普遍形容这是该国多年来最严重的公共安全事件之一。华人警员林志杰接报后率先赶到现场,在未开枪的情况下制服被告。

被告始终表示不认罪。其辩护律师称他患有自闭症,因而不能建立同情心。但法官对这一辩护理由未予采信,并指出其病症与此次犯罪并无联系。

法官认为,被告在理智的情况下做出狂暴的行为,且对此毫无悔意,对受害者亦无同情心。

法官甚至在判决时拒绝直呼被告的名字,而代之以“无名氏”。法官说,恶名亦是其犯罪的动力,所有的关注正是此人从一开始就追求的。

这起惨剧发生后,多伦多市政府设立了“多伦多坚强基金”,为事件死伤者以及家庭筹募善款、提供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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