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抵达或离开马来西亚必须填写海关表格

根据1967年海关法第103条,每名乘客或其他到达或离开马国者都应向海关官员申报身上或任何行李或任何车辆中的所有应税或违禁物品。(路透社)
根据1967年海关法第103条,每名乘客或其他到达或离开马国者都应向海关官员申报身上或任何行李或任何车辆中的所有应税或违禁物品。(路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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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今后抵达或离开马来西亚的旅客必须填写海关申报表格。

据《星报》星期四(10月6日)报道,马国民航管理局首席执行官邬志顺(Chester Voo)说,马国皇家海关税局(RMCD)9月5日发送的信件提到,根据1967年海关法第103条,申报海关7号表格(K7)是一项要求。这一法条规定,每名乘客或其他到达或离开马国者,都应向海关官员申报身上或任何行李,以及任何车辆中的所有应税或违禁物品。

报道说,虽然这一法条已停用多年,但当局没有给出恢复这种做法的理由。

邬志顺说,根据这一点,所有进入马来西亚的航空公司都被要求向飞机上的所有乘客宣布这项规定。马国民航管理局(CAAM)还提供了一份在飞机降落在马来西亚之前,在航班上发布的英文和马来文的公告样本。

英文版本说:“每个抵达的旅客都必须申报他们拥有的所有应税和违禁货物,以及总额超过1万美元(约1万4216新元)的货币或其他货币工具。这项申报应使用海关7号表格,并在皇家海关税局(RMCD)检查站提交。海关7号表格可在皇家关税局柜台获得。根据马来西亚法律,任何虚假申报或不申报都是一种犯罪行为。”

然而,目前还不清楚是否每位乘客都必须填写这份表格,还是只有那些携带应税货物或金额超过1万美元的人需要填写。

在这一指令生效之前,所有乘客只需向海关官员口头申报应税货物、违禁物品或任何超过1万美元的金额。一些乘客也被随机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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