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国政局

三大反对党组成 马国“希望联盟”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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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党、民行党及诚信党领导人昨天签署协议,涵盖七个章节,包括共同决策、建立政治团结、纠纷处理、共同政纲、大选议程、政府及反对党议程及有效结盟。

(沙亚南综合讯)马来西亚三大反对党——人民公正党、民主行动党及国家诚信党昨天正式签署“希望联盟协议”,寄望新成立的反对党阵营能整合成一个强大的政治联盟。

这是马国反对党第三次组织联盟,前两次是1999年的“替代阵线”(替阵)及2008年的人民联盟(民联)。

公正党主席旺阿兹莎、民行党秘书长林冠英及诚信党主席莫哈末沙布昨天代表各自的政党签署协议。该协议涵盖七个章节,包括共同决策、建立政治团结、纠纷处理、共同政纲、大选议程、政府及反对党议程及有效结盟。

根据协议,希望联盟(希盟)三党领袖同意摒弃1999年沿用至今的“异中求同”(agree to disagree)原则,他们决定往后任何决定必须建立在共识之上。协议也规定,三党往后无论大选或任何选举都必须共同推举一名候选人出战,确保希盟能以一对一的形式对抗国阵而提高胜算。

鉴于伊斯兰党之前在民联“窝里反”,希盟协议因此特别明定“出局”条文。协议第七章节阐明,若有任何盟党多次违反任何条文,其他盟党有权一致通过将该党“踢出”联盟。

在协议签署之前,公正党总秘书拉菲兹、民行党组织秘书陆兆福与诚信党组织秘书苏海山,分别向媒体说明了协议内容。

拉菲兹说,希盟协议是在首次召开的党主席理事会会议中产生。协议是三党坚守的原则,也明确规范三党的关系及决策原则,这也是马国史上首次有这样的协议。

他说:“这不是合约或法律条文,它是三党政治成熟的标志,让人民可借此判断我们的原则与方式。……有了希盟协议,不只是党领袖,即使人民也能明确知道当误会产生时希盟应该使用的原则与解决方式。”

拉菲兹表示:“三党有不同的背景、基础及斗争历史,因此各党只要不违反希盟协议,可自由制定政策、表明立场及作出政治决定。”他披露,党主席理事会是希盟最高决策单位,秘书理事会则是执行单位。

对于导致之前民联中的民行党与伊党反目的伊斯兰刑事法课题,希盟则是“冷处理”。旺阿兹莎说:“我们(希盟)的(政策)是根据宪法,我们已同意这点。”

拉菲兹表示,伊刑法课题将在希盟党主席理事会上讨论,三党领导人曾多次表示,希盟的下一步是落实“共同政策”。他说,希盟认为对这个议题不能操之过急。

分析师认为,由于公正党、民行党与诚信党都源自民联,因此希盟其实只是“民联2.0”。民联之前由于伊党及伊刑法课题而分崩离析,因此希盟未来面对的主要挑战将是如何协调与伊党的关系,以及协调各党对伊刑法议题的共识,避免重蹈民联覆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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