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0个雇佣纠纷索偿申请 四分之三无需展开聆讯

国家法院去年4月1日成立雇佣纠纷索偿庭,让更多工作人士,尤其是专业人士、经理和执行员(PME)有更便捷途径解决雇佣纠纷。(档案照)
国家法院去年4月1日成立雇佣纠纷索偿庭,让更多工作人士,尤其是专业人士、经理和执行员(PME)有更便捷途径解决雇佣纠纷。(档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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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佣纠纷索偿庭过去一年收到1190个索偿申请,当中每四起案件就有三起在个案管理会议阶段解决,无需展开聆讯。

国家法院去年4月1日成立雇佣纠纷索偿庭(Employment Claims Tribunals,简称ECT),让更多工作人士,尤其是专业人士、经理和执行员(PME)有更便捷途径解决雇佣纠纷。

国家法院昨天(4月24日)发文告指出,截至3月底,索偿庭收到1190个申请,超过八成得以审结,四起案件中有三起在个案管理会议阶段解决。

这期间,索偿庭共发出732个下令雇主或雇员偿还对方的庭令,其他遭驳回或撤销。此外,大部分涉及法定与合约薪金的索偿都在案件入禀索偿庭半年内获得调解。

这些案件主要分为三种:有78%的案件涉及拖欠薪金或津贴;有37%涉及超时加班费;有27%涉及终止服务后的替代通知金(in lieu of notice)。

求助者在雇佣纠纷索偿庭的索偿顶限为2万元,工会会员顶限为3万元。在这些案例中,PME就占约25%。

索偿者在入禀前,须先由劳资政纠纷调解联盟处理。申请调解的索偿者不受薪金、职位或工会会籍等条件限制。

在索偿庭成立之前,任职于设有工会企业的工会会员可透过工业仲裁庭等管道解决薪金纠纷,受雇佣法令保护的雇员则可透过劳工法庭索偿。其他雇员如PME只能透过民事诉讼方式索偿,过程冗长,费用也高。

其中一名通过索偿庭取回全数索偿额的是李先生。他曾在一家公司担任销售经理,若达到销售目标可获额外佣金。

根据工作和销售记录,李先生称雇主少支付四个月的佣金,他在离职前的最后一天也未获全额佣金。

雇主称,雇佣合约列明只有在职员工才能获得津贴和佣金付款,公司不会在员工离职后支付任何佣金。此外,提出离职前未呈交和批准的佣金将无法索偿。法庭听取和评估两方呈交的供词后,裁定李先生可获赔所要求的两万元。

在另一起案件中,兼职销售员曾女士放产假前被公司擢升为店面主管,并从原先的时薪改为月薪。曾女士认为,公司应该在她产假期间支付她月薪。

曾女士任职的公司没有任何书面雇佣合同,大部分沟通在聊天群组进行。曾女士指在产假期间,公司在没有通知她的情况下,把她从聊天群组删掉,以示终止与她的雇佣关系,因此,她应该获替代通知金。她原本索偿1万4000元。

公司则指曾女士的升职加薪是在产假结束、回返工作后才生效,但曾女士未如期回来上班,也没有申请假期,因此违反雇佣条例,反而须支付替代通知金。

索偿庭在考虑各方面证据后,下令雇主支付曾女士产假前和放产假时的工资以及替代通知金,约8700元。

检讨如何简化调解过程

另一方面,人力部也正检讨如何精简雇主和雇员调解纠纷的过程。一般上,解雇纠纷通常与薪金纠纷挂钩,员工现在须两头跑,到人力部处理解雇纠纷,也要到索偿庭处理薪金纠纷。

明年起,解雇纠纷将由雇佣纠纷索偿庭审理,为员工提供一站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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