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交局指示oBike下周三前须移走所有脚踏车

陆路交通管理局指示已撤离本地市场和申请清盘的共享脚踏车业者oBike,须在下周三(7月4日)前移走旗下在公共场所的所有脚踏车。(档案照)
陆路交通管理局指示已撤离本地市场和申请清盘的共享脚踏车业者oBike,须在下周三(7月4日)前移走旗下在公共场所的所有脚踏车。(档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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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交局说,oBike或其清盘人如果要索回被扣押的脚踏车,必须支付相关拖车和储藏费用。

陆交局昨天(28日)回答媒体询问时说,它前天与oBike的代表会面时,已指示oBike与其清盘人合作,在7月4日前移掉旗下所有在公共场所的脚踏车,以免这些无法租用的脚踏车有碍街道与市容。

oBike在本地拥有至少1万5000辆脚踏车,它周一(25日)突然宣布退出新加坡市场。oBike发言人受询时说,公司和清盘人会尽力落实陆交局的要求。

陆交局与消协强调oBike应退还用户押金

陆交局也连同新加坡消费者协会向oBike强调,公司应退还用户的押金。消协透露,截至昨天下午5时,一共接到772起针对oBike的投诉,指oBike未退还每人多达49元的押金。多数投诉是在过去四天接获的。

消协建议受影响用户向清盘人提呈债权证明(proof of debt),并附上相关收据和文件,要求清盘人在计算剩余资产时把索赔考虑在内。

最近以信用卡向oBike付押金或会员费的用户,应尽快在付款后的120天内向信用卡公司索求退款(chargeback claim)。受影响用户可拨消协热线6100 0315,或到消协网站www.case.org.sg求助。

去年1月开始在我国营业的oBike,周一宣布决定撤出本地市场时称,因预见无法达到陆交局有关提供无车桩共享脚踏车服务的条例要求,决定停业。

陆交局将在今年底前,根据新修订的停车处法令颁发共享脚踏车业者执照,以确保只有制定负责任和可持续脚踏车管理计划的业者可在本地营业。新条例包括业者须在限制的时段内回收乱停放的脚踏车,若没回收须缴付罚款。

陆交局昨天说,将继续致力于鼓励人们负责任地使用个人通勤工具,协助实现新加坡减少用车的愿景。当局欢迎拥有共同愿景,并能负责任地经营业务的共享脚踏车业者申请执照。

陆交局补充,新执照制度并非旨在解决跟停放脚踏车无关的问题,如服务水平和用户押金。而目前的共享脚踏车有几种不同租用模式可供选择,包括那些无需押金的模式。它说,“过度监管可能导致业者的合规成本增加,进而转嫁给用户,并扼杀创新。”

消协也说,消费者可考虑使用无需押金或按次付费的共享脚踏车服务,以降低损失钱财的风险。

oBike称在本地有超过100万个用户,它将如何处理用户的个人资料,也是许多人关注的问题。根据我国个人资料保护法令,任何组织和机构一旦没有合理的法律或商业理由,就不得继续保留这些个人数据。不过,条例并未设下删除数据的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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