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新加坡
岳缘/文
在那个每天上学只有一毛钱零用钱的时代,“妈妈店”对我们来说特别重要。“妈妈店”是俗称Mama Shop的译音,Mama在淡米尔语是“大叔”的意思,所以“妈妈店”就可以理解为“印度大叔便利店”了。伴我童年的“妈妈店”就在上学必经路上那排商店转角的骑楼旁边,店主高高瘦瘦,典型的印度人。
五六十年代的“妈妈店”被印度人垄断。就在一个6平方米左右的小空间,里面整整齐齐地摆满了五颜六色的商品,琳琅满目。杂货、零食、药品、文具、玩具应有尽有。货品的摆设有它自成一格的分类和逻辑,井井有条,位尽其用,要什么只要一开声,大叔都能拿给你。一般上大叔都算是“语言天才”,无论英文、马来语、福建话都讲得头头是道,为各不同族群服务。
“妈妈店”深得我们欢迎,因为店主有生意头脑,几乎把所有东西都化整为零来卖,每一样东西的基本价都是5分或1毛钱。椰子糖、杂果糖5分钱两颗,一毛钱五颗;“555”小记事簿一本1毛钱,“吉宁蕉”5分一条,一盒(粒)泡泡口香糖、三粒话梅(用旧报纸包)各为5分钱。所以“妈妈店”在我们眼中简直就是“廉价零售百货便利店”了。
在“海峡时报创报170年”展里看到一张摄于1950年的照片,那是早期在丝丝街的一间“妈妈店”。在一个不到3米见方的“小洞”,摊主连站立的地方也没有,但是却摆满日常方便食用品。饼干、香烟、香蕉、槟榔、擦鞋油、药油驱风油甚至瓶装汽水,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是间典型的“妈妈店”。其实印度大叔的适应能力非常的强,跟着顾客群和消费能力的不同,每间“妈妈店”卖的东西都会有所差别,价钱当然也会适度的调整。
随着时代的改变,政府组屋林立和国人消费能力的提高,很多“妈妈店”都搬到组屋底层,或提升到较大的店面,售卖的东西也更加多样化,与一般的杂货便利店等直接竞争;但更多的“妈妈店”则被时代淘汰。
上中学后,少吃零食,去“妈妈店”的次数慢慢减少。记得最后一次与“妈妈店”交易应该在国民服役前一天,买了一包两毛钱五颗装的黑色“老人标咳嗽糖”,和一把刮胡刀;那已是近40年前的事,那间“妈妈店”已不知所终。圣诞节前夕经过杜佛路(Dover Road)时,忽然看到组屋楼下有一间“妈妈店”,那个第二代店主说,他的店已有30多年的历史,虽然说要保持低调,腼腆的店主最后还是让我拍了照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