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永伟 北京特派员 chuaew@sph.com.sg “上访妈妈”唐慧控告湖南永州劳教委胜诉三周后,中国官方智库前天发布报告指出,中国劳动教养制度的弊端日益明显,已经到了必须改革的时候。 受访学者指出,经各界多年来通过不断呼吁,共识已形成,而各个地方其实已陆续停止使用劳教。 由社科院政治学研究所和社科文献出版社前天联合发布的2013年政治蓝皮书《中国政治发展报告》承认,劳教制度在法理依据、规定内容和程序方面都存在重大缺陷。 该书又指出,劳教制度与现行《宪法》等规定相违背,又与正式的刑事诉讼不同,以致当事者很难获得法律援助。 公安机关在劳教制度中的权力过大,它们集侦查、审查和裁决的权力于一身,显然有违司法正义的原则,使得劳教制度“程序简便、随意性大”。 蓝皮书又说,劳教制度混淆了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这两种性质不同的惩罚措施,对公民自由构成巨大威胁。 依照中国法律,劳教不是刑事处罚,而是为维护社会治安,预防和减少犯罪,对轻微违法者实行的一种强制性劳动教育改造的行政措施。 蓝皮书坦承,劳教实际上非常接近刑罚,却被界定为公安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程序又极为简略,导致公安部门在没有法院和检察院监督的情况下,就作出带有刑事性质的处罚决定。 蓝皮书也承认,劳教制度原本针对的人员是情节轻微、不构成刑事犯罪的违法者,但劳教的期限可长达四年,从限制人身自由的角度说,这样的处罚强度显然超过了刑罚中一些刑期较短的有期徒期。 不过,蓝皮书也为劳教制度辩护,指它在新中国成立初期法律制度不完善的特定历史条件下创立,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预防和减少犯罪等方面发挥过“一定的作用”。 实际上,不少中外学者多年来都指劳教制度存有重大缺陷,有可能被当局和地方官员用来打击异见人士或上访人员,应该予以检讨。 近期与劳教有关的两个例子——唐慧案和任建宇案,都引发舆论的强烈质疑,导致废除或改革劳教制度的呼声高涨。 湖南永州的唐慧为了女儿被逼卖淫的案子坚持上访,结果去年被判劳教,她后来控告永州劳教委并在上月胜诉;在重庆担任大学生村官的任建宇在互联网上发了100多条针对官方的负面信息,被判劳教两年,后在舆论压力下,被提前释放。 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和中共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今年初已相继宣布,要于年内对劳教制度进行改革,但这是否意味着废除劳教,目前尚不明朗。 尽管如此,中国社会科学院刑法研究室主任、中国劳教学会理事刘仁文昨晚接受本报访问时认为,既然政府已表态,劳教制度无论如何将在年内进行改革。 刘仁文透露,虽然劳教制度在法律上尚未废除,但自从官方今年年初的表态后,各个地方其实已经陆续停止使用。 他说,劳教制度的改革不是一个新问题,大家多年来通过不断呼吁,已经对其弊端形成共识。 分歧点在:废除,还是调整? 不过,法学界人士对于如何着手改革而意见分歧,一派主张废除,一派建议调整。 前者认为,劳教本质上是一种司法程序外的社会控制手段,是公权力对公民权利及人身自由的侵犯;后者则认为,目前仍有一些人的行为危害社会安全,但其性质又尚未构成刑事犯罪,如扒窃、诈骗、造谣生事等,因此还需要一种介于刑罚和治安管理处罚之间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