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功垒 上海特派员 gugl@sph.com.sg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汇管理政策实施细则昨天亮相,简化了经常项目收结汇、购付汇单证审核,同时放宽区内企业境外外汇放款金额上限,取消境外融资租赁债权审批,允许境内融资租赁业务收取外币租金。 这是继中国央行支持自贸区跨境人民币支付、放开300万美元以下小额外币存款利率之后,马年春节后第三个金融改革细则。 金融界人士认为,此次外汇管理放开一是在于简政放权,缩短外管审批流程;二是要促进新型贸易业态的发展,特别是支持融资租赁业务在自贸区发展,同时注重风险管理,也预示着自贸区内资本项目可兑换的改革细则落地,正式进入倒计时。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日前印发《支持自贸区建设外汇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简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手续,放宽对外债权债务管理,明确将自贸区内企业境外外汇放款金额上限由其所有者权益的30%调整至50%,将境外直接投资债权登记纳入境外外汇放款登记管理。 按照国家外管局之前的规定,境内企业对境外放款,放款对象是子公司或者参股企业,是一个余额管理方式。一般来说,外汇放款上限由当地外汇管理局核准,有效期是两年。 符合藏汇于民方向 银行界人士昨天受询时向本报表示,既然现在企业也纳入了国际收支统计,放宽直接投资审批,那么提高外汇放款金额上限是合理之举。 这名人士认为,此次外管细则更大的是促进了融资租赁行业发展,盘活了国内企业的外汇资金,允许他们用外汇来租赁长期设备,相应从境外收到的外汇,无须一定要走结汇的流程,符合藏汇于民的方向,也减少了央行吸收外汇储备的压力。 过去一周,人民币持续走软,上述人士说,允许融资租赁企业企业收取外币租金,手持外汇而无须立即结汇的操作,可帮助有长期发展需求的企业,也为将来以外币进行大宗商品交易作了铺垫。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副主任、上海分行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局长张新昨天向媒体表示,通过上述改革措施,区内企业、银行办理外汇业务的便利度将显著提高,有利于支持试验区实体经济发展、更好地服务试验区国家战略,有利于加快外汇管理理念和方式转变,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业务及管理模式,发挥示范带动、服务全国的积极作用。 当局注重资金流动风控 此外,《通知》明确要改进跨国公司总部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外币资金池及国际贸易结算中心外汇管理试点政策,完善结售汇管理,便利银行开展面向区内客户的大宗商品衍生品的柜台交易。 《通知》并强调将加强统计监测与分析预警,有效防范外汇收支风险,要求银行、企业等应按照现行外汇管理规定,及时准确地向外汇局报送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境内资金划转等数据;主动报告异常或可疑情况并积极采取措施,防止异常跨境资金流动,还要强化非现场检测与现场核查检查,实施分类管理,处罚违规行为,必要时会调整政策,采取临时性管制措施。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昨天还发布了自贸区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的细则,做好自由贸易账户资金划转的背景审查、监测等工作。